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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將孩子改為母姓嗎?

林佳怡律師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雖然打贏了離婚官司,但接下來常常會遇到當事人詢問:「離婚後,可以將孩子改為母姓嗎?」

其實,依照現在民法規定,是有機會可以將孩子改為母姓

因為根據現行民法第1059條規定:「父母離婚者,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所以,若是離婚後有「事實」足認子女姓氏對子女有不利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的確有權利向法院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至於該如何向戶政機關辦理改姓之手續,需備妥資料如下:

1、本人。

2、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辦理。

3、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未領證者以戶口名簿代替)、戶口名簿。

4、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相片。

5、改姓、改名申請書及變更姓名證明文件。

6、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者,須另附他方之同意書或法院裁判。

 以上若有關於戶政機關辦理手續之問題,可參考新竹市政府全球資訊網頁或您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網頁作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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