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 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法律新聞分享】房屋出售刻意不告知為兇宅 台中地檢署:涉詐欺罪嫌
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日前針對一起詐欺案件偵查終結。臺中市一名男子以新台幣約八百萬元左右買入一間凶宅,數年後欲出售時,未告知仲介商及買主該房屋為兇宅,而以一千五百萬元出售,臺中地檢署經偵查後將該名男子以詐欺罪起訴。
參考法條:刑法第 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參考網站:http://goo.gl/FbcsnK

王律師:鑒於偵察不公開,所以目前還看不到起訴書的內容,但倘真如法律新聞所述之事實,本人認同檢察官見解。所以還是奉勸各位好友,在出賣房屋時務必誠實以告,假如隱匿資訊,不管重不重要,在資訊透明的時代,買家還是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得不償失)。假如是故意類似上情,依臺中地檢的見解,亦有可能涉及公訴罪的詐欺取財罪

其他相關: 

【刑事】詐欺罪是告訴乃論罪還是公訴罪?

勞方免費法律諮詢


林佳怡 台中推薦好的女律師

  • 掃我諮詢:
  • 林佳怡律師 台中推薦女律師.jpg
arrow
arrow

    林佳怡好的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