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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拆屋還地,98歲老奶奶餘生爭居住權

2015年09月27日19:32

「小蝦米對抗得了大鯨魚嗎?」

98歲老奶奶陳罔市,在新北市新店區瑠公圳道旁借地建屋60坪,世代居住70年,土地權雖屬瑠公農田水利會,但老奶奶繳房屋稅、新北市也核發合法房屋證,卻始終買不到自己家所在的這塊地。

雖然水利會回她可以繼續居住,但最終這塊地賣給老奶奶家後側的崟豐實業李董,老奶奶與相依為命的外孫女賴碧珍前年被李董控告占地,上月28日法院一審判老奶奶敗訴,得「拆屋還地」,但老奶奶想用餘生爭取居住權,上周二提起上訴。

採訪這天,來到老奶奶家,在外孫女攙扶下走在庭院輕唱「身騎白馬」,惆悵望著每一磚瓦、花草,得知敗訴後她變得沉默不語,讓人感到不捨。外孫女賴碧珍說,「過去持續向水利會申請買地,但水利會說機關用地不賣不租,要我們住下去沒關係,2011年卻完全沒通知就把地賣掉,還是從鄰居口中才得知。」

默許借地70年的水利會為何急於賣地?致電瑠公農田水利會,承辦人僅回應,因附近有地主提出興建房子需求,當時貼出公開標售公告已盡告知義務。

新地主李茂財親友們分成兩案提告侵占,其中一案一審敗訴,地主可用775萬元聲請假執行拆屋,老奶奶若要暫緩拆除,得提出反擔保金2325萬元。賴碧珍哭著說,「曾接到威脅電話:『妳慘了,我775萬元就可以拆你房子,看妳怎麼辦!』,我現在不要任何錢,只希望外婆在這終老。」

李茂財受訪回應,公司標地是想擴大辦公室,願以1450萬元協調老奶奶自行安置。為老奶奶打官司的律師葉恕宏指出,22日已提起上訴,依《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辦法》,水利會公開標售土地應主動通知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購買權」,二審將傳喚水利會提出證明。(于靜芳/台北報導)

本文摘自蘋果日報網頁:http://goo.gl/phZg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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