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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排水管漏水,樓下住戶如何救濟?
經常接獲民眾的詢問,因埋設樓上的管線漏水了,導致我家屋內也跟著漏水,但樓上的住戶拒絕開門不配合維修怎麼辦!?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樓上的住戶有配合維修的義務!假如經協調後,仍不配合,樓下的住戶或公寓大廈管委會得請求主管機關﹝以居住台中市為例就是,台中市都市發展局使用管理課﹞或法院強制命樓上的住戶配合!
 

但下列幾點要特別注意:
1.但維修的方式必須是以「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2.非可歸責之情形,應由共同璧、共同樓地板之區權人分擔。

 【也就是說,本例,是共同樓地板的管線出現問題,是需由樓上+樓下住戶一起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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